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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没离婚,但是分居了,女方如果死了的话,那女方财产归谁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3-24 10: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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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
    1、我所要讲的同居专指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又未到婚姻登记部门登记结婚的行为,需要强调的是,办过结婚仪式但未进行结婚登记的,也只能视为同居关系,法律性质上属于未婚同居。婚外同居另当别论。
    2、同居与结婚最大的区别就在财产的界定。登记结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时可要求分割,一方因故去世后,另一方有财产继承权;而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视为一般共有,一方因故去世后,另一方一般不得继承其财产。
    3、同居期间,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又与第三人同居的,除事实婚姻外,不违反法律规定,是被允许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分割财产等,但不能要求损害赔偿;而结婚后,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与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则有可能构成重婚罪,而无过错方在提起离婚诉讼时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甚至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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