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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满后再次犯罪,是否属于累犯?

其他 2024-03-25 09: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理论界存在争议,但主流观点认为不构成累犯。《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主流观点认为: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也不是赦免,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
  • 你好,一般五年内再犯罪就是累犯,累犯要重判的
  • 缓刑期满后再犯罪的,是不算作累犯的。根据《刑法》对于累犯的定义,仅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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