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想请问,再婚需要什么证件

结婚 2024-04-05 1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对于再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再婚需要带离婚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 你好,需要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婚证或判决书
  • 再婚需要带以下证件: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2、户口本;
    3、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
    4、三张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5、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书。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规定,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佳木斯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