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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工作领导觉得我干的不好不让我干了然后让我去找我的劳务去离职我走的时候让我写个人原因离职,到最后发工资他扣我500块钱急辞费

讨薪 2024-04-22 20: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且不得恶意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公司要求你写个人原因离职并扣除急辞费,可能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你认为公司扣除了你的工资是不合理的,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寻求维权。
  • 如果你认为公司扣工资不合理,首先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要求公司支付应得的工资。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劳动行政部门会调查处理,并可能责令公司支付你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甚至支付赔偿金。
  • 为避免在离职时被公司恶意克扣工资,建议你在离职前与公司明确工资结算方式和时间,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同时,对于公司要求你写个人原因离职的要求,可以谨慎考虑,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如果感到权益受到侵害,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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