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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优先受偿期限

拖欠工程款 2024-05-05 2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程款优先受偿期限为六个月。根据《 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承包人应在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优先受偿权。若超出此期限未行使,可能会导致优先受偿权丧失,进而影响工程款的及时回收,造成经济损失。
  • 工程款优先受偿的常见处理方式包括:1) 及时向法院申请行使优先受偿权;2) 在工程款纠纷中,主动与发包方协商并明确优先受偿的意愿。选择处理方式时,应综合考虑工程款的规模、发包方的支付能力以及合同约定的具体情况,确保权益得到最大化保障。
  • 工程款优先受偿期限为六个月。具体操作分情况:1) 若工程已竣工,应自竣工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法院申请行使优先受偿权;2) 若工程未竣工但合同有约定竣工日期,应自约定竣工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3) 若既未竣工也无约定竣工日期,应与实际发包方协商确定并尽量在协商后的六个月内申请。超出期限未行使可能会导致优先受偿权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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