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民政局会问一些关于协议离婚的问题

起诉离婚 2024-05-05 21: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协议离婚的法律规定是:1、协议离婚,应当有双方先就离婚、子女抚养、债务、财产等问题协商一致,订立书面协议;2、双方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3、离婚必须经过一个月离婚冷静期;4、其他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你好,协议离婚就是去你们结婚的民政部门办理
  • 如果是协议离婚,必须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落实清楚才可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石家庄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