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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一年后,我们现在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是根据待岗期间12月份的平均工资还是待岗前正常工资的平均数来计算?有哪些相关法律条款?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06 0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包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应为职工本人在本单位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而赔偿金是双倍经济补偿金,也包括上述补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某些条件下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的劳动者工作每满一年则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劳动者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则按一年计算,如果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是如果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存在某些违法行为而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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