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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善意相对人具有撤销权吗

委托代理合同 2024-05-06 17: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表见代理中,善意相对人确实享有撤销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当行为人无权代理、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却仍实施代理行为,且未经被代理人追认时,该行为对被代理人不产生效力。在此情况下,善意相对人可以在被代理人追认前撤销其意思表示。若未及时行使撤销权,可能导致合同成立并产生相应法律后果。
  • 在处理表见代理问题时,善意相对人通常有两种选择:一是行使撤销权,撤销与无权代理人的合同;二是等待被代理人的追认,若被代理人追认,则合同有效。选择行使撤销权还是等待追认,应基于具体案情、证据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进行权衡。
  • 表见代理中,善意相对人可撤销合同。具体操作分两种情况:一是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前,善意相对人可通知方式撤销;二是若被代理人拒绝追认或未作表示,善意相对人可要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赔偿损失。撤销权的行使应基于充分证据和合理理由,并遵循法定程序。若善意相对人未及时行使撤销权或选择不当,可能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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