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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中的日期,是从当天算起的吗?

行政处罚 2024-05-08 14:5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行政处罚法中的追究时效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的当天开始算;如果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一般是二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第三十七条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第三十八条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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