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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离婚了,女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拿走了我婚前给她买的所有金首饰。我该怎么办?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5-08 15: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首饰在离婚的时候,一般是按照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来进行处理的,但也有男方赠与的情况,即如果婚前男方购买首饰如钻戒给女方,按照合同法赠与的相关规定处理,当首饰交付给女方时,所有权发生转移,此种情况下的首饰属于个人财产,无需进行分割。因此对于结婚首饰的处理,应该根据财产的具体性质做界定,再按照个人财产或共同财产进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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