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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由谁开?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08 16: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通常由用人单位出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证明中应包含劳动者基本信息、合同期限、解除原因等,并需到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盖章确认。若未及时办理,可能影响劳动者的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甚至导致法律纠纷。
  • 处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常见方式是由用人单位出具并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盖章。选择此方式可确保流程合规、法律效应明确。若用人单位拒绝出具,劳动者可依法维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由用人单位负责开具。具体操作中,用人单位应详细列明劳动者信息、合同期限及解除原因,并加盖公章。之后,劳动者需携带此证明到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办理盖章手续,确保劳动关系正式解除。若涉及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在工作交接完成时支付。如双方存在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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