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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辞退员工,口头通知不胜任工作为由,赔偿几个月工资

无故辞退 2024-05-10 07: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公司不能以口头通知不胜任工作为由随意辞退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如果员工确实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公司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能需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劳动争议,影响公司声誉及可能的法律纠纷。
  • 您好,处理公司辞退员工问题,应分情况操作。若员工同意辞退,则按《劳动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若员工不同意且无不胜任工作证据,公司不能单方面辞退,否则需支付双倍赔偿金。操作包括:与员工协商、提前书面通知、支付补偿金/赔偿金、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等。若员工有争议,可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公司辞退员工应遵循法律程序,通常应提前书面通知并给予相应经济补偿。若以不胜任工作为由,应提供具体证据。处理方式包括:与员工协商调整岗位或培训,达成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或直接支付法定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选择应根据员工情况、公司需求及法律法规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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