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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A 被告B 2010/05/28,A借给D,

其他 2024-05-12 20: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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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借条丢失,原告A仍然可以尝试起诉被告B并要求归还借款。在民事诉讼中,借条是重要的证据之一,但并不是唯一的证据。原告A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比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只要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法院仍然会受理原告的起诉并进行审理。
  • 如果被告B否认借款事实,原告A可以收集并提交更多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银行转账记录、短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同时,原告A在庭审中可以详细陈述借款过程,接受法庭询问。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和庭审情况,综合判断借款事实是否存在。
  • 在起诉过程中,原告A需要注意确保起诉状内容完整、准确,清晰陈述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同时,应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此外,要遵循法院的程序规定,按时参加庭审,并在庭审中积极举证和辩护。最后,要尊重法院的判决,并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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