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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啥意思

刑事辩护 2024-05-18 1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监视居住的一种形式,适用于特定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对于符合逮捕条件但不适宜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指定居所进行监视居住。若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监视居住措施无法有效执行,影响案件进展。
  •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刑事措施之一。操作包括:1、公安机关指定居所并执行监视;2、被监视居住人需遵守规定,如不得擅自离开、会见限制等;3、违反规定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刑事措施。处理方式需依据案情、法律规定等因素综合决定。
  •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常见的处理方式是,由公安机关执行,并遵守相关规定。具体包括: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居所,不得会见除家庭成员和律师外的人员,及时到案接受讯问,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选择何种处理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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