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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送餐去顾客店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顾客的玻璃门,门牙缺了一块。玻璃门很干净,没有明显的标志。这是谁的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5-18 14: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顾客撞上玻璃门受伤责任划分如下:1、经营者对可能造成危险的设施、行为,并未设置明显的标志,未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造成顾客受伤的,经营者负全责;2、如果经营者尽了提醒义务的,例如在玻璃门贴上小心玻璃字样的,是由于顾客过失撞上的,由顾客自己承担责任;3、完全由第三人造成的受害人的损失,则由该第三人来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责任的承担应按过失的大小来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建议委托律师来保障您的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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