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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和朋友一起喝酒,第二天正常上班,晚上突然死于心脏病,这是否有连带责任

工伤索赔 2024-05-23 06: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公司都是有责任的。如果未发生死亡后果,不符合相关条例中关于应当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法定条件,不构成工伤,用人单位无须承担工伤保险待遇赔付责任。但如果用人单位对该病情的发生存在过错的,应按照过错比例与该受害员工分摊侵权赔偿责任。若死亡,应当认定为工伤,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但自杀的除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你好,死亡的原因呢,是否有劝酒呢
  • 1、要看心脏病发作是否是喝酒引起的2、是否存在强行劝酒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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