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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追尾,我全责,对方没有受伤,向我索要误工费营养费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5-23 13: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电动车追尾事故中,您负全责且对方没有受伤,对方索要误工费营养费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受害人没有遭受人身损害,那么通常不需要支付误工费。营养费也同理,需要受害人提供医疗证明或相关证据来证明其必要性。因此,如果对方没有受伤,且无法提供相应证据,您无需支付误工费营养费。
  • 如果对方声称因电动车追尾事故受到了惊吓并要求精神损失赔偿,您应首先要求对方提供相关证据,如医疗证明或心理咨询记录。若对方无法提供充分证据,您可以拒绝赔偿。若对方坚持索赔,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调解或诉讼。
  • 在电动车追尾事故中,您负全责时,应首先与对方协商确定损失范围,包括车辆维修费用等。若对方提出误工费、营养费等索赔,需核实其真实性及合理性。若无法达成一致,可寻求交警或保险公司协助调解。若调解无果,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确保赔偿事宜得到妥善处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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