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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酒店工作了不到两个月。因为腿疼,我想不做。老板让我等找人再走。如果我走了,我就不付钱了。这合法吗?我该怎么办?谢谢律师的回答!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23 13: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工伤老板不给钱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那天开始一年之内进行申请。如果受伤被认定为是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之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间即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照原待遇进行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进行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的标准进行发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 劳动合同纠纷可以找劳动监察大队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据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开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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