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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以找不到人接替我的岗位为由不给工资不让我走,违法吗?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24 11: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但是要注意以下事项: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 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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