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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我一年多的工资,只打了一张借据(分公司负责人打的),没有盖公司章。现在分公司负责人变了。分公司和总公司可以一起纳入被告进行劳动仲裁吗?还有,可以申请免费法律援助吗?

讨薪 2024-05-25 13: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说的这个问题,很有可能属于劳动争议范畴。我的看法如下——1、公司拖欠员工工资,首先需要了解具体情况,然后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单位调解,由单位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以及公司管理人员出面,调解工资拖欠问题;2、如果调解也没有结果的,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3、在没有履行上述程序的情况下,员工不能去管辖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不会受理。4、至于你说的要求公司赔偿精神损失问题,这个需要你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情况下才能谈到这个问题。上述看法,供你参考。
  • 打不起官司的讨薪人民,可以向欠薪的老板和单位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请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免费帮你打官司。
  • 遭遇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拨打工会“12351”维权热线,或前往工会帮扶中心、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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