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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户籍想搬回原籍,但是如果原籍不接受怎么办?

其他 2024-05-26 11: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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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把户口迁回原籍的,一般有2个步骤。分别是: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2、办理迁入手续。依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通常需要让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递交迁出登记手续申请,接着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法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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