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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装修公司签署了装修合同,合同备注也写明了两年不装可退。但现在装修公司以和我签订的合同的负责人跳槽不予帮我退款。只有把房卖了有流水明细之后才予以退款

装修纠纷 2024-05-28 01: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装修公司以合同负责人跳槽为由拒绝退款,这并非合法理由。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即使合同负责人跳槽,装修公司仍应履行合同义务,包括退款义务。你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维权,要求装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退款。
  • 装修公司要求你必须把房卖了有流水明细之后才予以退款,这一要求并不合法。合同备注写明两年不装可退,装修公司应遵守该约定,不应设置额外的退款条件。你可以要求装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退款,不受其不合理要求的影响。
  • 为维权,你应收集以下证据:装修合同及备注条款,证明退款权利;支付凭证,证明已付款项;与装修公司的沟通记录,证明其拒绝退款;如有,收集其他相关证据,如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你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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