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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的土地被河水永久冲走了。我该怎么办?找哪个部门?

土地纠纷 2024-06-03 17: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人民法院应当要告知到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解决,不服政府的处理决定的则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应要以行政案件受理、土地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要要求占地者退出土地,排除了妨碍,法院则应要以民事案件受理,对于当事人因争占空闲土地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人民法院应要根据具体案情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您好,可以起诉解决
  • 可以起诉要求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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