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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大班毕业后,整个大班的老师被园长提前三个月告知安排只剩余助教岗位,工资1500-2000一个月,变向降薪辞退,又不想给任何赔偿,现在又三天两天找老师谈话,让老师写简历、并且在6月30日提交辞职报告,合同只有一份,在园长那,而且只签到7月30日,本该属于老师8月份的带薪休假和

无故辞退 2024-06-06 18: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幼儿园提前三个月告知老师只剩余助教岗位,并大幅降低工资,这一行为可能涉及劳动合同的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变更劳动合同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幼儿园未经老师同意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包括岗位和薪酬,可能构成违法行为。老师有权拒绝这种未经协商的变更,并可以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 面对幼儿园的不合理安排,老师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与老师沟通协商,表达不满和诉求;其次,收集证据,如工资单、合同等,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最后,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寻求法律救济。
  • 面对幼儿园要求提交辞职报告的情况,老师应谨慎处理。首先,老师应明确自己的合同期限和权益,确保不提前违反合同规定。其次,如果老师认为幼儿园的要求不合理或存在违法行为,可以拒绝提交辞职报告,并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此过程中,老师应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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