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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撞行人,检查费垫付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6-07 18: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撞行人后,受害方并非必须自行垫付检查费用。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受害方可以要求对方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相关费用。如果超出保险责任限额,受害方可能需要自行垫付部分费用。因此,受害方在事故发生后,应尽快与对方保险公司联系,了解相关垫付流程和规定。
  • 如果受害方无力垫付检查费用,可以先联系对方车主或保险公司,请求其先行垫付。同时,也可以向交警部门或当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垫付。此外,还可以考虑向亲友借款或寻求慈善机构的帮助。总之,应尽快解决医疗费用问题,确保受害方得到及时救治。
  • 车撞行人后,受害方应首先确保自身安全,并立即报警和联系医疗机构。同时,收集现场证据,如拍照、录像或寻找目击证人。在治疗过程中,保留好所有医疗记录和费用凭证。与对方车主或保险公司协商时,保持冷静并坚持自己的权益。如有必要,可寻求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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