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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洗脚店找了个女人,转了3万左右,能要回来吗?

婚姻债务 2024-06-08 0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可以要回。2、夫妻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的,该第三人属于不当得利,对于女方的一半财产,当事人可以主张取回3、对于男方赠与的一半财产,可以主张赠与合同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进而可以主张取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退还的
  • 您好,是什么时候转的,对方承认吗,可以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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