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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修改劳动合同内容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6-09 1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可以重新签订。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重新签订可以视为对原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合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者删减劳动合同内容以及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你好,双方需要变更劳动合同的,需要先行协商,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
  •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因此,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合同订立后,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由于社会生活和市场条件的不断变化,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得劳动合同难于履行或者难于全面履行,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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