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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在何种时间启动行政复议程序?

行政复议 2024-06-09 16: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行政复议程序应在受理申请后的六十日内启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情况复杂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最多不超过三十日。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影响申请人权益的及时保障。
  • 行政复议程序启动通常是在行政决定作出后。选择启动时机应考虑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复议的时效性和个人权益的紧迫性。
  • 行政复议程序应在规定时间内启动。具体操作为:在收到行政决定后,及时准备复议申请材料并提交给行政复议机关。如情况复杂需延长处理时间,应关注机关通知并积极配合。复议决定作出后,及时领取决定书并了解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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