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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恋爱期间共同消费包括旅游送的戒指和手机。没有说以结婚为前提。起诉可以要回吗,也没有借贷的这种关系。

同居 2024-06-11 14: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恋爱期间共同消费一般视为赠与,可能无法要回。若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可以起诉追回。依据《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但某些特定赠与合同除外。
  • 针对恋爱期间的共同消费,常见的处理方式有协商和起诉两种。协商更为灵活,可根据双方意愿达成一致;而起诉则需满足一定条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选择哪种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和证据充分性来判断。
  • 恋爱共同消费一般不可追回。但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可通过起诉追回。操作时需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以证明赠与的目的和性质。同时,需确保起诉符合法院受理条件,包括明确的被告和具体的诉讼请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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