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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吃泡面,但我没做出实际行动,只是提了一嘴,另一个舍友去煮的,结果另一个舍友被烫伤,我想知道我有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6-16 0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没有直接责任,但需考虑具体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需赔偿。但您未实际行动,若舍友自愿煮面且您无过错,则责任应由煮面者承担。若存在您的诱导或疏忽导致,可能需承担部分责任。
  • 您可能无责任或需承担部分责任。具体需分析实际情况,如您的言论是否构成诱导、煮面过程中您是否有过错等。若煮面者自愿且您无过错,则您无责任;若因您的行为导致,则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
  • 您不一定有责任。若您只是提议未实际行动,且舍友自愿煮面受伤,您无责任。若您的提议导致舍友煮面并受伤,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责任。若存在过失或诱导,可能需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包括赔偿医疗等费用。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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