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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男孩10岁打闹,其中一个同学扒了另一个同学的裤子,构成猥亵吗

刑事辩护 2024-06-16 12: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0岁男孩打闹扒裤子,一般不构成猥亵。
    猥亵指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淫秽行为,如抠摸、舌舔等。两个10岁男孩打闹,其中一个扒了另一个裤子,虽不恰当,但通常不被视为猥亵,除非有证据表明行为人有淫秽目的。若不及时纠正,可能演变为更严重的行为,需家长和老师及时教育引导。
  • 一般不构成猥亵,但应予以教育和纠正。
    如行为严重或持续,可考虑报警或寻求专业心理辅导。选择处理方式时,需综合考虑行为性质、孩子年龄及心理状况,采取恰当措施保护孩子身心健康。
  • 不构成猥亵,但需及时干预。
    如仅是打闹中的偶发行为,家长或老师应及时制止,进行批评教育。如行为持续或升级,应深入了解原因,必要时可寻求专业心理辅导。若涉及违法行为,应立即报警,保护孩子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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