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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的区别究竟体现在哪些方面?

职务犯罪 2024-06-17 2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滥用职权是故意违规行使职权,玩忽职守是过失不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可能出于私欲,故意违规办事,造成重大损失。玩忽职守则是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不履行职责,导致严重后果。两者都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但主观故意和行为方式有所不同。
  • 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在于主观故意和行为方式。滥用职权是故意违规行使职权,玩忽职守则是过失不履行职责。具体处理方式需根据案情选择,如追诉犯罪、行政处罚或内部纪律处分等。选择时应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行为后果等因素。
  • 滥用职权是故意违规,玩忽职守是过失。滥用职权包括超越职权和违法行使职权,玩忽职守则是不履行职责。处理方式包括刑事追责、行政处罚等。刑事追责针对严重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则针对较轻的违规行为。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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