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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机构表示,如果不接受伤害关系的鉴定,该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6-18 11: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一方当事人对自己或他方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应提出相应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理由,如果理由充分的,可以要求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同一行政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九条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可以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但具有本规定第九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对精神病的鉴定,由有精神病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
  • 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要求鉴定机构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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