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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在结婚的15年,因老家要拆迁,把户口转到老家,老家的一处房子写在他的名下,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6-18 13: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是否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需视情况而定。若无婚内财产协议,该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进行分割。若存在书面婚内财产协议,且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则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可约定财产归属,无约定时依法判定。
  • 该房产是否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要看是否存在婚内财产协议。若无协议,则按共同财产处理;若有协议且明确归属,则按协议执行。选择不同处理方式时需考虑双方意愿、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
  • 视婚内协议情况而定。无协议则属共同财产,可分割;有协议且明确归一方,则不可分割。具体操作:1. 无协议情况下,双方协商或诉诸法律分割;2. 有协议情况下,按协议执行,若争议可诉诸法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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