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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没后,女方原因有共同生活,领证后我给她的钱能要回来不,离婚还是女方提出的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6-20 08: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领证后给女方的钱,一般视为赠与,除非符合特定条件,否则难以要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双方可以约定财产归属,若无约定则按法律规定处理。如未共同生活或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可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追回。
  • 处理此类问题,常见方式包括协商、调解和诉讼。首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若无法达成一致,可寻求专业调解。若仍无法解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注意举证责任和诉讼成本。
  • 能否要回钱款需视情况而定。若双方有书面约定财产归属,可依约定处理。若无约定,需证明未共同生活或给付导致生活困难,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协商不成可起诉,但需提供充分证据。
    若离婚是女方提出,且男方无过错,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财产分割方式,或向法院申请财产分割。若涉及大额钱款,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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