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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撞上了对方的电瓶车,带着200元离开了。没过多久他就报警了。这件事我该怎么处理?非常感谢。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6-24 11: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及时报警处理,先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然后就赔偿事宜协商不成,起诉对方车辆的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以维护当自身合法权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不处理不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发生车祸后当事人报警,交警部门应当迅速派警到现场解决,抢救伤员,恢复交通。并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 1、发生车祸要及时报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2、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责任,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4、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5、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在双方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为期10天的调解。6、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在法定的调解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诉,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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