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药物过敏导致的医疗纠纷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6-26 1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药物过敏导致的医疗纠纷中,医疗机构若存在以下情形,可能会被认定为有过失:医师用药前未向患者了解其过敏史,药物需经皮试后应用但未进行皮试,药品保存条件不符合规定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若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医疗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
  • 药物过敏后,医患双方应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如需检验,双方应共同委托具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若无法共同委托,则由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定。
  • 药物过敏导致的医疗纠纷中,患者为维护自身权益,应首先与医疗机构沟通,要求封存和启封现场实物。如医疗机构拒绝或协商无果,患者可向卫生主管部门投诉或申请调解。必要时,可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石家庄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