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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姑姑无儿无女,她的老伴去逝后,与我亲侄子一起生活了18年,是单位退休人员不是免费吗?

其他 2024-06-26 19: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姑姑与侄子共同生活,侄子无法定继承权,但可争取适当继承份额。若姑姑未立遗嘱,侄子需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权益。
    分析:根据《民法典》规定,侄子并非姑姑的法定继承人,除非姑姑通过遗嘱指定侄子为继承人。然而,侄子与姑姑共同生活多年,可能形成扶养关系,侄子可据此争取适当的继承份额。
    提醒:若姑姑未明确表示侄子为继承人,且侄子未得到应有继承份额,建议及时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 针对此问题,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1. 姑姑生前立遗嘱明确继承人;2. 侄子与姑姑协商达成扶养协议;3. 姑姑去世后,侄子通过法律途径争取继承份额。选择方式时,需考虑姑姑的意愿、家庭关系及法律程序。
  • 在不同情况下,处理方式有所不同:
    1. 若姑姑尚在世,建议侄子与姑姑协商,明确继承意愿,并考虑立遗嘱指定侄子为继承人。
    2. 若姑姑已去世且未立遗嘱,侄子可与姑姑的其他亲属协商,争取继承份额。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扶养关系并争取继承份额。
    3. 在诉讼过程中,侄子需提供与姑姑共同生活的证据,如居住证明、生活费用支出凭证等,以证明扶养关系的存在。法院将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决侄子是否享有继承权及继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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