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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肠癌手术损伤输尿管属于医疗事故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6-26 2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直肠癌手术损伤输尿管,若因医务人员未尽相应诊疗义务导致,则属于医疗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医务人员未尽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医疗机构需承担赔偿责任。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患者健康受损,医疗机构也将面临法律纠纷。
  • 针对直肠癌手术损伤输尿管,常见的法律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调解和诉讼。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患者受损程度、医疗机构态度及赔偿意愿等因素。协商快速但可能赔偿有限;调解能更公正但时间较长;诉讼最耗时但可能获得更全面的赔偿。
  • 属于医疗事故。处理方式:1. 若损害轻微,可与医疗机构协商赔偿;2. 若协商无果,可申请医疗调解委员会介入;3. 调解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整个过程中,务必保留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费用清单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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