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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前帮别人贷款,他不还了,一直逾期,现在信用社又催了,说不还就得坐牢,钱不是我花的我也不想还,当时没有借条,怎么办?

金融借款贷款 2024-06-27 16: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需承担还款责任,但可依法追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借款人需按约定期限还款并支付逾期利息。如逾期不还,您可能面临法律后果,如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建议您先偿还贷款,再向实际借款人追偿。
  • 您可以选择偿还贷款后向实际借款人追偿,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选择法律途径,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实际借款人偿还贷款。选择哪种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如追偿可能性、法律程序复杂性等因素综合考虑。
  • 建议先与信用社沟通,了解贷款详情及还款方式。若选择偿还贷款后追偿,需收集证据证明贷款实际使用人,并通过法律手段向其追偿。若选择直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需咨询专业律师,准备相关证据并提起诉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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