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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开始同居,不过期间因为性格不合等各种原因有时也不住一起,2023年10月举办婚礼,一直未领结婚证,无小孩,女方也无流产等情况。聘礼15万(一直由女方保管),见面礼2.5,给对方举办酒席的2万,金3万,钻戒1.5,期间去她家送礼现金加礼品价值有1万多。分手的话,男方之前付出的费用怎么算?

彩礼 2024-06-28 11: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针对您的情况,彩礼返还的计算基于多个因素,包括双方的过错程度、经济状况以及同居时间等。鉴于您从2022年9月开始同居并至2023年10月举办婚礼,但未领结婚证,且时间有时并不住在一起,因此返还数额可能会依据具体情况在彩礼总额的30%以下进行酌情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具体返还金额还需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而定。
  • 对于恋爱期间的费用分配,通常是根据双方协商达成共识的。彩礼等大笔赠与,如果双方最终未结婚,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要求返还的。处理方式可以是双方友好协商,也可以是法律途径如起诉至法院,具体取决于双方的沟通情况和纠纷的严重程度。
  • 关于恋爱花费的返还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日常消费是不要求返还的;但如果涉及具有彩礼性质的大额赠与,且双方最终未结婚,是可以要求返还的。在实际操作中,日常消费因为难以界定和证明,通常不会被要求返还;而对于彩礼等大额赠与,如果能证明赠与是以结婚为前提条件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考虑到您所描述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费用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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