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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招标投标 2024-06-28 15: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筑工程的优先受偿权可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放弃。《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明确,当发包人未按时支付工程价款时,承包人有权催告支付,并在逾期不支付的情况下要求协议折价或请求拍卖,以确保优先受偿。但承包人也有选择自愿放弃此项权利的自由。
  • 处理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方式通常包括协议折价和请求法院拍卖。在选择具体方式时,应考虑工程的性质、折价或拍卖的可行性和效率,以及这些因素如何最大限度地保障承包人的权益。
  • 关于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起算时间,有明确的规定和操作流程:首先,确定应付工程价款的日期;其次,在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情况下,承包人应进行催告并给予合理的期限;然后,如果发包人仍不支付,承包人可根据工程的性质选择协议折价或请求法院拍卖;最后,确保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得到实现。以上所有操作都需严格遵循《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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