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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孙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探视权的问题

子女抚养 2024-06-29 0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探视权的具体行使方式首先应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比如约定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最佳利益原则进行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如果探视权的行使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确实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会依法中止探望。当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探视权是法定权利,不可随意剥夺或放弃。即使父母双方协商放弃探视权,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探视权不仅关乎父母的权利,更关乎子女的利益。如果确实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或限制探视权的行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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