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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一事,另一方是否有权拒绝支付抚养费用?

子女抚养 2024-06-29 10: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关于子女姓名变更,另一方无权拒绝支付抚养费用。法律规定,父母不得因为子女更改姓氏而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方的法定义务,必须按时支付,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对子女的成长产生不良影响。
  • 即使离婚后子女改姓,男方仍然必须支付抚养费。如果男方对抚养费有异议,应该与女方进行协商,通过沟通解决姓氏变更问题,但不能作为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借口。
  • 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并不改变男方支付抚养费的法律义务。双方应该协商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同时,如果女方未经允许擅自更改子女姓氏,男方也有权利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但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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