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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结束待立案阶段怕开庭被告辩驳不承认欠款有欠条有转账记录

债务追讨 2024-06-29 16: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被告在开庭时提出欠条是伪造的,您首先可以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说明您提供的欠条和转账记录是证据的一种。其次,您可以申请法院对欠条进行鉴定,以证明其真实性。如果欠条确实被伪造,您可能需要寻找其他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
  • 如果被告否认转账记录是他的,您可以申请法院调查该转账记录的来源和去向,以证明其真实性。同时,您也可以提供其他证据,如双方之间的聊天记录、邮件等,来辅助证明转账记录的真实性。
  • 从法律角度,您应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包括欠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证明被告欠款的事实。同时,您应确保这些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开庭前,您还可以咨询律师,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可能的法律风险,以便更好地准备开庭材料。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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