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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对象分手,她开店的时候我给她拿了一万块,请问这一万块能要回来嘛

婚外情 2024-07-02 08: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分手时是否能要回曾给予对方的一万块开店费用,通常情况下,恋爱期间的花费被视为赠与,因此无法要求返还。但若存在特殊情况,如对方欺诈或违法行为,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请确保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
  • 恋爱期间资助对方开店的一万块,大多数情况下是不能要求返还的,因为这被视为自愿赠与。但是,如果对方存在欺诈或其他违法行为,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不过需要衡量证据是否充分、处理成本以及可能的结果。
  • 关于分手后是否能追回曾给对象用于开店的一万块钱,一般来说不能要回,因为恋爱期间的花费被视为赠与。但如果涉及欺诈或对方有违法行为,您可以报警或起诉。操作时请记得收集证据、咨询律师并了解诉讼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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