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双方同意离婚冷静期期间民政局是不是会打电话去当地居委会核实情况

协议离婚 2024-07-02 14: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政局在离婚冷静期一般不会直接联系居委会核实。冷静期是双方自愿申请,并由民政局进行登记,无需居委会介入。《民法典》规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撤回离婚申请,期满未申请离婚证则视为撤回。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离婚程序被撤回。
  • 离婚冷静期内,常见处理方式包括等待冷静期结束或撤回离婚申请。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双方是否仍希望继续离婚程序。若决定继续,则冷静期后申请离婚证;若反悔,则可撤回申请。
  • 冷静期内,双方可等待或撤回。等待:冷静期满后,双方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撤回:任何一方可在冷静期内向民政局提出撤回离婚申请。未及时处理可能导致离婚程序终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温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