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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员工08年9月份进厂,到2012年12月份工厂才给买社保,现已离职,该员工现在可以补缴08年到12年之间的社保吗?

其他 2024-07-02 14: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针对员工从08年到12年未购买社保的情况,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补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单位应该为员工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未及时缴纳,员工可以主张经济补偿,补偿金额根据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同时,单位补缴社保后,员工的社保权益才能得到保障。
  • 员工在离职时,当月的社保缴纳仍然是单位的责任。如果该工厂未缴纳您在离职当月的社保,您可以先尝试与工厂进行协商,要求补缴。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选择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关于社保的补缴问题,如果单位同意补缴,您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并签订相关协议。但如果单位拒绝履行其责任,您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选择提起劳动仲裁。在整个过程中,您都有权要求经济补偿,而补偿金额的计算依据是你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同时,若需解除劳动合同,请务必提前通知单位并确保自己的相关权益得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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