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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9月28日离职,公司说正好是29岁、30个假期,工资只能结算到28号,但29号、三十是十一假期,为什么不算一个月呢?

讨薪 2024-07-02 18:3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离职当月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实际出勤天数(+补助-社保-公积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具体计算方法如下:第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1、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2、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3、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4、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第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1、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3、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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