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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男方不配合拿出户口本。女方可以去户籍科申请遗失补办吗

其他 2024-07-02 20: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女方在离婚后,如男方不配合拿出户口本,可申请补办或户籍证明。根据《户口登记条例》,户口登记由公安机关主管。
    **分析**:**
    从法律角度看,户口本是公民身份的重要证明文件,双方共同拥有。男方不配合拿出户口本,侵犯了女方的合法权益。女方有权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补办户口本或开具户籍证明,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提醒**:
    若男方持续拒绝配合,或补办户口本过程中遇到阻碍,表明问题可能较为严重,建议及时咨询律师或法律机构。
  • 常见处理方式**:
    1. 申请补办户口本: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相关表格并说明原因。
    2. 申请户籍证明:急需使用时,可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开具。
    **选择建议**:
    若不急于使用户口本,建议直接申请补办;若需紧急使用,如再婚或迁移户口,可先申请户籍证明。
  • 具体操作**:
    1. **申请补办户口本**:
    - 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 填写《丢失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失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
    - 民警核实身份和资料后,打印新户口本。
    - 缴纳工本费,等待领取新户口本。
    2. **申请户籍证明**:
    - 向户籍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说明原因和用途。
    - 提供身份证和其他必要材料。
    - 户籍管理部门核实后,开具户籍证明。
    - 使用户籍证明办理相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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